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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水利厅所属14个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2017-08-25 10:02:55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水利厅所属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等14个单位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30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及水土保持水土监测工作,承担自治区内水土流失调查及水土保持公告发布工作,协助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项目评估验收等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及人才培养工作。

(二)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编制36名。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引水枢纽管理及水利工程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定,拟定供水水价调整方案;负责灌溉的试验和研究工作,编制全区城镇、工矿、石油及其他非农牧业中长期供水规划;承担工矿、石油及其他非农牧业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四)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56名。主要职责任务:从事高新节水灌溉技术及灌溉制度研究、土壤改良与水盐动态观测研究、水资源水环境研究、河工水工模型试验、材料与结构试验、岩土工程试验研究等;承担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应用与示范,农田水利规划与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与设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大坝安全监测等任务。该院现持有国家水土保持方案甲级、水土保持监测甲级、水资源论证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岩土)甲级等4个甲级资质;另外还有中国计量认证CMA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等乙级资质。

(五)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自治区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中心、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为自治区水产局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核定事业编制76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湖泊、水库、水产资源调查研究、鱼类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承担全区渔业病害测报、防治、水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测、检疫工作;承担水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工作,渔业生产应用研究工作,指导各地州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

(六)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编制6名。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运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疆水工程、水下查险和应急排险处理及日常水工程、水下检修、水下救助等水下作业任务;参与重点河流险工险段、水工程抗洪抢险;作为省级防汛物资储备基地,储备并紧急调运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机构规格相当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84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承担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市40万亩农业供水、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工业供水、昌吉市和乌市西郊的农业供水及绿化供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