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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测绘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7-08-25 10:15:22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自治区第一测绘院3名、自治区第二测绘院3名、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测绘档案资料馆)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正县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南路。全国首批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承担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基础地理信息应用与开发等专业测绘项目,管理严密、设备精良、技术先进、综合实力雄厚。

自治区第二测绘院:

正县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全国首批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主要承担大地测量、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近景摄影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详查、管线测量、数字化测图、GIS、卫星遥感制图、航空摄影、各种普通地图及专题图编制、沙盘模型等测绘项目。

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测绘档案资料馆):

正县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山路。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负责管理全区测绘成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测绘档案,提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服务等。技术力量强、有一定的科研开发能力,在专题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影像制图、数字化地图生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有一系列创新产品。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一)。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20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20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8月22日—8月29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及休息时间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其中一个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报名费和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统一收取。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三)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岗位咨询电话:0991—2817985

(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