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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红桥区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2017-08-18 23:52:52   地区:天津   浏览:0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聘用

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见《红桥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86516130

原标题:红桥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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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红桥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