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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新源县招聘学前教师179人公告
2017-08-13 23:05:11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9名学前双语教师。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户籍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学历,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和MHK证要求:

能正确流利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如无普通话或MHK证件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普通话和MHK等级证书;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如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者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新源人民政府网(http://www. xinyuan.gov.cn)、新源零距离、新源教育。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13日

报名地点:新源县教育局

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1.《新源县招聘教师报名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普通话或MHK证、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MHK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月14日下午北京时间16:00在教育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工作

笔试用汉语统一命题。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12:00

2.笔试地点:新源县第六中学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8月17日公布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四)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20日

2.面试地点:新源县第六中学

3.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内容:

学前为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现场由考官在准备的教案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提问。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对国家通用语言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