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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空缺岗位调剂4人公告
2017-07-29 18:48:08   地区:新疆   浏览:0
各位考生:

2016年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考察工作于7月25日完成。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环节仍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调剂的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开,对卫生系统空缺3个岗位进行调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岗位

详见《2016年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调剂空缺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调剂范围与对象

(一)参加2016年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合格还未进入体检环节的招聘报考人员可按要求报名参加调剂。

(二)参加2016年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的报考人员中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调剂。

1.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3.自愿放弃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报考人员;

4.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

5.已被公示的报考人员。

(三)调剂工作在公布的空缺岗位范围内进行,报名调剂人员个人条件须符合空缺岗位条件。

三、调剂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调剂报考人员自愿报名参加调剂的原则;

(三)坚持调剂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简章规定条件的原则;

(四)坚持调剂报考人员须符合空缺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原则;

四、调剂标准和条件

(一)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空缺岗位进行报名。

(二)调剂按照空缺岗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调剂体检人员。

五、调剂程序

(一)发布调剂公告

2017年7月26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10:00-14:0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室(和田市阿恰勒东路61号)。

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填写的《2016年和田地区秋季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调剂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交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 体检

2017年7月28日。体检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陪同下,可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调剂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于2017年7月29日-8月4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公示。

(五)聘用

考生根据网站上公布的拟聘用名单,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根据公告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安排参加培训。未按时报到、本人自愿放弃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聘用合同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在调剂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因具体调剂工作进程发生变化的,以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站公告为准,调剂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调剂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03—206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