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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阳市雁峰区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2017-06-05 23:00:16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加强雁峰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3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雁峰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⑵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⑸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y12333.gov.cn/)和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http://www.hyyf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6月7日至6月16日(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