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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人民防空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7-05-26 22:59:59   地区:新疆   浏览:0

七、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汉语),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网站上公布。

3.下列三类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一是烈士配偶及其子女;

二是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达斡尔、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

三是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1.笔试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3:1比例的,根据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防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考试总成绩中,管理岗位按5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位按60%折合计算。

3.面试考核内容:①组织协调能力;②应变能力;③语言表达能力;④举止仪表。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人防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防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相关各项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若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组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人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逾期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