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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人民防空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7-05-26 22:59:59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自治区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总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执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人民防空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

(二)自治区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总站。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研究拟定全疆各类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规程和标准,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地指挥所的维护管理工作;拟定指挥所战时平战转换工作方案;承担自治区本级各类指挥所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战时的后勤供给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防网(http://www.xjrmfkbgs.gov.cn/index.html)(以下简称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6月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防网站(http://www.xjrmfkbgs.gov.cn/index.html)下载《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10:00—19:00(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大梁西街309号自治区人防指挥所维护管理总站5楼(锦福之星宾馆五楼)。

乘车路线:1.乘座17路、29路、907路幸福路站下车,大湾北路北行500米即到;

2.乘座306路百信幸福苑三期下车,大湾北路北行300米即到;

3.乘座902路煤化场终点站下车,大湾北路南行50米即到。

4.乘座36路、505路、801路、911路、919路煤化场站下车,大湾北路南行150米即到;

5.乘座302路、505路、801路、911路、919路幸福路站下车,大湾北路北行300米即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在现场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时间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防网站上公布。

(五)报考职位咨询电话:0991-2381028。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九)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