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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选调3人公告
2017-05-09 23:39:24   地区:湖南   浏览:0

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计量院)是省政府依法设置的全省最高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量院是以量值传递、校准测试、检测、学术研究并重的省级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省级科研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建立、保存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强制计量检定、计量产品质量检验任务;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能源检测等公共检测服务;开展计量科学研究、标准仪表及在线检测装置等的技术咨询、成果产品推广等。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省计量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质监局组织实施,省纪委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

四、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选调岗位所规定的专业、年龄和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3.在编在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4.有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已满原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在现职位或岗位工作满2年;

5.报考人员须为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级以下人员;

6.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等统一截至2017年5月1日;其中,35周岁指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时间从 2017年5月9日8:00至5月15日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

3.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同意,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需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近二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证明原件;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 cn/ xlcx/]系统验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须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省职称证书查询系统[http:/222.240.173.82:8088/position/query/]的查询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17年5月1日之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选调条件由选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省质监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本次选调考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能力、业务水平和实际动手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与实际操作各占50%。同时,设置面试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和自动弃权的,按名次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