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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宜章县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招聘280人公告
2017-05-09 23:41:05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17〕55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宜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工作人员2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8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见附件1《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报考专业参考《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宜章县教育局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宜章县在职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笔试前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17:3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