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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17-05-06 00:01:07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加快推进“强盛、精美、幸福、厚德”新开福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纳入单位相应事业编制管理(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若具有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全日制学历指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属于全日制教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开福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认定。

4、职位表中与工作经历、岗位工作经历有关的条件,以2017年5月10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参考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16日(周二)下午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17日(周三)下午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方为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24日(周三)上午9:00至5月27日(周六)下午17:00。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实际人数按打印准考证人数确定,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17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5)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