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新疆精河县招聘8名县聘人员公告
2017-03-31 17:02:35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发改、商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招商等工作的力度,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县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其它全部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10:30至5月10日下午18: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报名及政审表》(附件2)、蓝底2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查阅及相关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xjjh.gov.cn/)“网上精河”,报考人员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政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通过资格审查及政审的考生,于2017年5月12日至13日到精河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6日;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18日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精河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3.面试语种:汉语;

4.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面试时,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017年5月23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