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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张家界市永定区医保服务中心选调24人医疗岗公告
2017-03-15 19:10:42   地区:湖南   浏览:0

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经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参加考察。

(五)公示与调动

按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调动对象,按程序到区人社局、区编办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公示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流动调配的,可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但仅递补一次。

五、选调纪律

(一)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作业;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

(四)凡发现在选调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严肃查处。

六、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由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永定区城乡居民医保审核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32.5 KB]

附件:永定区事业单位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7.0 KB]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