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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沈阳市铁西区招聘80名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17-03-10 17:36:16   地区:辽宁   浏览:0

 

经铁西区政府批准,2017年铁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岗位性质

1.岗位类别:详见《2017年铁西区(开发区)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类别信息表》;

2.岗位性质:合同派遣制。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身体健康无残疾,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具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医技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临床专业执业资格的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2017年铁西区(开发区)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1.新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月工资2200元,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执行派遣工资。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二)管理方式

实行合同派遣制。用人单位与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合同派遣制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如若出现劳动纠纷由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共同处理。

合同派遣制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需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用人单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3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若考生为研究生,报名时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携带“沈阳铁西网”(网址:www.tiexi.gov.cn)、“中国沈阳人才网”(网址:www.syrc.com.cn)上下载的《铁西区(开发区)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1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报名地点:铁西区卫计局509室(铁西区北二西路36-2号)。

电话:25843963

公交线路:235、241、241支线、278、“东北制药厂”站下车。

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方式

具有相应执业证、资格证人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没有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专业知识答题部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沈阳铁西网www.tiexi.gov.cn。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铁西区人社局和卫生计生局共同负责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