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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榆林市清涧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医护人员10人公告
2017-03-02 19:45:41   地区:陕西   浏览:0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卫生人才需求的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本县已入库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类别及数量

1、招聘小学教师20名;

2、招聘幼儿教师20名;

3、招聘医护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清涧县户籍且已入清涧县人才库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2017年3月1日前已属清涧县户籍;

5、2017年3月1日前已入清涧县人才库;

6、无违纪违法行为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3月1日—3月10日在清涧县人民政府网、清涧县电视台、清涧县城红巷口公告栏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5日。

2、报名网站:清涧县人民政府网

3、报名初审:(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双重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彩色照片(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报名考生须知”的提示进行。(2)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年龄、照片、学历、专业、户籍、入库和资格证等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截止3月15日17时。网上资格初审截止3月16日11时。

4、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本人缴费后确认银行账号已被扣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7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下载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22日10时—24日11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清涧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912-5223230。

6、岗位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幼教、小教岗位可以互相调剂。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时间为3月25日9:00—11:00,笔试地点为清涧县昆山中学。考生只携带准考证、有效长期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答题所需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塑料垫板由考场提供,严禁将手机、手表、首饰、钥匙、文具等其它物品带入考点。

笔试内容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2、公布成绩、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1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第一大题得分确定排名顺序,仍有并列,按第二大题得分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