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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106人公告(第二批)
2016-12-23 15:48:48   地区:湖南   浏览:0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设立6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考察的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组织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区人社局审核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综合后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选,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yd.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jyd.gov.cn/)上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