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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胸科医院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6-12-07 17:52:52   地区:新疆   浏览:0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胸科医院人事科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卫计委人事处、自治区胸科医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监督人:

张燕: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电话:0991—8560140

彭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电话:0991--8565739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胸科医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胸科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治区胸科医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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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自治区胸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x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