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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胸科医院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6-12-07 17:52:52   地区:新疆   浏览:0

自治区胸科医院始建于1958年,其前身是自治区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自治区肺科医院,隶属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是全疆唯一一所以治疗胸部疾病为主的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疆疑难危重结核病的诊治、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培训及科研教学等工作。医院编制床位700张,设17个临床科室,6个医技科室,18个行政职能科。医院编制334,现有职工600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2月7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2月7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7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报考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胸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胸科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期限: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3日。

(2)联系人:叶晖 联系电话:7500678

(3)报名地址:乌市延安路自治区胸科医院人事科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到中国新疆人才市场领取本人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