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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新疆胡杨河市128团招聘生态护林员6人公告
2026-01-09 10:37:14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加强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林草资源的管理与管护,提高林草资源质量,更好地发挥其生态效益,根据兵团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兵林草发〔2023〕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师市林草发〔2025〕114号)文件精神,第七师一二八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6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条件及薪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生态护林员6名。

(二)聘用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熟悉周边林情、草情、山情、连情、民情;

3.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性别不限,族别不限,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且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在同等条件下,住址在本团场人员、低收入人口、复退军人、连队职工及从事过林草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三)薪资待遇

生态护林员年度管护劳务报酬、社会保险、人身意外险、奖惩考核等费用合计为6万元/人/年。

二、招聘岗位职责简介

此次招聘人员为第七师一二八团生态护林员6名,人均管护公益林面积0.98万亩、人均管护草原面积0.0976万亩左右(根据草原地形分布确定,面积大小有浮动)。主要职责为:

(一)了解掌握管护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状况,熟悉管护责任区域内林区道路、标识标牌、界桩、界碑、围栏、监控等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设施设备情况,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相邻管护责任区域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管护责任区域的火源管控,开展防灭火宣传,制止违规野外用火,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的林草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四)及时记录、保存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垦滥占林地、草地、湿地等破坏林草资源的情况,对正在发生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受伤、异常死亡等情况,对正在发生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能够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对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等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七)学习宣传林草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八)完成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林草资源管护工作。

(九)向当地职工群众和进入林区人员宣传林草资源管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十)参加抚育项目、营造、防火等相关活动。

三、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

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选聘护草员。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5日。

(二)申报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应聘人员向连队“两委”提交申请材料(即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和《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生态护林员、护草员报名表》),连队“两委”根据应聘条件人员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选聘人员申请材料、推荐意见等提交至一二八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申报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

一二八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将对公告情况、申报材料和连队“两委”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按照程序上报团场。团场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团场、连队办事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一二八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按程序报团场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聘用方与受聘用人员签订护草员管护劳务协议。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与一二八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联系人:管威

联系电话:1899970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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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生态护林员报名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八团生态护林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ShiPljo7u_Dq5TjQOj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