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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湘阴县招聘新闻记者、电视播音员、电视制作人员公告
2016-12-01 00:18:22   地区:湖南   浏览:0

记者:

①指定现场及采访当事人按要求完成采访,时间120分钟(考生自带手表用于计时);②采访完成后在规定地点,并在90分钟时间内完成一篇新闻稿。

编辑制作:

根据素材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制作一部2分钟的电视短片,制作时间2个半小时。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设立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对入围人选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公示有不良举报并经查属实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办理正式编制人事手续。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湘阴县2016年公开招聘新闻记者、电视播音员、电视制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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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阴县单位公开新闻记者等岗位职位条件表.docx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