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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聘25人公告
2016-11-22 21:06:18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为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全区国道、省道、高速、口岸、边防、专用公路的建设、质量验收、进度、造价、项目评估等工作。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一处

项目执行一处为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北疆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二处

项目执行二处为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南疆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三处

项目执行三处为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东疆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1月22日至1998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6.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7.曾经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3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xjjt.gov.cn/)、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网(http://www.xjjtjsj.com/)发布公告。

五、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缴费时间

2016年11月22日10:00至2016年12月3日18:00(共10个工作日)。

 

(二)笔试费用

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