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湖南双峰县地方税务局招聘临时人员6人公告
2016-10-30 16:36:19   地区:湖南   浏览:0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报到后,接受受聘单位的岗前培训 5天,培训期间食宿自理,不计发工资。培训后,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符合上岗要求的,由湖南联邦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到双峰县地方税务局办税大厅上班。

五、待遇

采取底薪、考勤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相结合的形式。底薪1200元/月,考勤工资400元/月,绩效考核奖励400元/月。每服务满1年,从服务每满1年的次月起,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的奖励工资。为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服。

录用人员食宿自理。

六、解聘和辞职

用人单位如发现有第三条第二项情形的的,自发现之日起,不予聘用或解聘。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管控聘用人员操作风险。在试用期间,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解聘。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试,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解聘。工作期间如果认为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违反用人单位临时工管理规定等情形的,予以解聘,在解聘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工作未满二年,聘用人员要求辞职的,须在辞职前二个月报告用人单位,并承担用人单位所支付的各项培训、服装等费用。

七、未定事宜,由双峰县地方税务局研究确定。

原标题:双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双峰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