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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博州社区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
2016-09-27 19:15:21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关于下达博州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6〕571号)文件精神,2016年博州公开招聘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5名(其中,博乐市90名,精河县41名,温泉县14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博州(不含兵团)街道、社区满3年及以上(含累计满3年)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博州街道、社区工作的人员。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3. 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满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博州公开招聘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查阅及下载地址: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赛里木湖网http://betl.xjkunlun.cn、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boz.xjrs.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10:00—9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16年博州公开招聘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现场报名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4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博州街道、社区满3年及以上(含累计满3年)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博州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及街道(乡镇)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并须经所在县(市)组织部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如工作经历包含多个街道、社区,所有工作过的街道、社区均须出具证明。

在博州街道、社区满3年及以上(含累计满3年)工作经历时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4.资格审查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于10月9日10:00—19:00,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 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

3. 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在报名时没有申请加分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