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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招聘5人公告
2016-09-02 15:04:59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体育局所属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跆拳道专业运动员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体育局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系自治区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依据职责统一组织、指导全疆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的发展。

为适应中心快速发展的需要,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拟面向社会,采取通过训练、比赛的办法招录5名跆拳道专业运动员。根据自治区人事工作的规定,为认真做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特制定方案如下: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和自治区体育局网站(http://tyj.xinjiang.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的优先。

六、报名时间

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至9月7日(10:3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60号,乘BRT1号线二工体育中心站下车步行至新疆体育中心办公楼西北门5楼521室。

4.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跆拳道武术气功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马昀 0991-6661177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考试

运动员的考试分集训、试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各占考试成绩的50%。

1、集训

(1)在坚持集训原则的基础上,本着对体育事业,对运动员负责的态度,由业务科审核政治面貌和年龄,进行有关素质指标的测试,填写集训运动员登记表,报局竞技体育处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竞技体育处会同体育经济处下发集训通知,根据专业队教练提供的训练计划(含专项技术训练、基本身体能力等内容)进行集训。

(2)集训时间。一般以2周为限。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集训不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予以退回;确实需要延长集训时间的,延长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需要延长集训时间的运动员要向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上报名单和理由;通过者根据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之比1:3的比例,进入试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