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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兵团第三师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6-08-18 23:57:31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满足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三师人社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5日至1998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二)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四)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半年的四项目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在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合同期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二○一六年兵团第三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2016年8月18日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三师政务网(www.xjbtnss.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8日-8月22日(按上班作息时间)。

地点:第三师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40号三师机关办公楼四楼)。

2、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完整《兵团三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团)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连队)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笔试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

4、准考证发放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8月24日下午16:00-18:00(北京时间)在图木舒克市人社局(图市政府11楼1118室)领取,联系电话:0998-5701026。

四、笔试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均为汉语试卷,答题均用汉语答题。

笔试时间: 8月25日。

笔试地点: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三师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