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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尉犁县招聘13名事业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6-07-10 00:14:03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尉犁县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6日至1998年7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6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尉犁县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2、在尉犁县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涉及取得户籍、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的,均截止到2016年7月6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职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按照综合类和其他类进行划分。具体职位详见《2016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综合类职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其他类职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7月14日(每天10:00-13:00; 16:00-19:00,以上为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汉语水平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社保大厅报名。(报名表可在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笔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二)笔试

综合类职位先笔试后面试;

其他类职位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

4、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