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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师范大学医院招聘2名医生公告
2016-05-29 19:32:28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2016年我校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生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为40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经上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zp.fjn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7日16:00点。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按系统要求选择“教学辅助”岗位,填写《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医院公开招聘医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确认提交”和缴费的不予初审),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但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陆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必备的基本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4、资格复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期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②准考证。

③二代身份证。

 

④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