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拟公开招聘编制外全日制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用工岗位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聘期二年。
二、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英语六级,本科学历及以上。中共党员优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文史哲类专业优先。
4.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主要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学院各类文化建设活动;
2.协助开展留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3.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6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填写《华侨大学华文学院编制外用工审批表》(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邮箱hw@hwmail.hqu.edu.cn,联系人:张老师。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华文学院编制外用工人员”。
应聘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等。个人简历应包括籍贯、政治面貌、教育背景、最高学历、工作经历、目前从事领域、特长、获奖情况、现居住地、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材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3.单位考核及录用
学院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https://hwxy.hqu.edu.cn)上公布。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综合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后签订劳动合同。
4.不得报名或取消聘任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人事管理和考核依托于学院。按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全日制用工人员管理,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和岗位绩效组成,学院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2.本次招聘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具体工作日期以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3.在学院工作期间,学院可提供住宿(两人间)。
4.工作地点:厦门。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25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hwxy.hqu.edu.cn/info/1050/14111.htm
- 2025年福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招聘1人公告
- 2025年厦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聘2人公告
- 2025厦门集美区实验小学招聘17人公告
- 2025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建组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 2025福建三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 2025华安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5人公告
- 2025福建漳州市长泰区招募青年见习人员6人公告
- 2025年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接诉员1人公告
- 2025福建龙岩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人方案
- 2025厦门市华侨大学招聘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3人公告
- 2025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福建漳州华安县人武部招聘2人公告
- 2025三明市清流县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公告
- 2025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第二季度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