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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65人公告(第一期)
2016-05-06 18:31:40   地区:重庆   浏览:0

七、公示

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均在重庆市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考生时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示(公告)信息。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凡三年内未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者,予以辞聘。

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6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认证,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在城口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将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城口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城口县2016年第一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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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口县2016年第一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城口县2016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3.城口县事业单位公招网上缴费程序及注意事项

4.考试大纲

5.《报名推荐表》

6.《工作经历证明》

7.《同意报考证明》

8.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面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