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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招聘14人公告
2016-03-31 13:19:57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了推动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全院职工的整体素质并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

A类岗位: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或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级及以上;

B类岗位:除A类岗位以外的所有岗位。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户籍应聘人员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的公开招聘详细方案,经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将分别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 和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www.tjydkq.com )“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公开招聘的流程

(一)报名

应聘者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并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院人事科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详见附件)

1.A类岗位:全年均可报名。报名起始日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B类岗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报名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

(1)本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16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7)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