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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182人公告
2016-03-31 13:20:11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了推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新进职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2人。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

A类岗位: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

B类岗位: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外省市户籍应聘人员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的公开招聘详细方案,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将分别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和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公开招聘的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信息”专栏,在线填写“应聘报名表”。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详见附件)

1.A类岗位:全年均可报名。报名起始日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B类岗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报名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电来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院提交各类报名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的相关要求,凡应聘B类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布取消考试的岗位,并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相应的应聘人员。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医院将通过群发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相关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