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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
2016-03-31 11:06:45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新增人员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级中学、幼儿教师等137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0名,县中医院10名,县妇幼保健院10名。第一中学18名,第二中学16名,职校13名,乡镇幼儿园40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不含委培生)。

2、部分职位户籍不限[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乡镇幼儿园职位限凤冈县户籍或凤冈县生源考生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6年4月1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往届毕业生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2、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