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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2016-03-28 18:18:48   地区:海南   浏览:0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4月下旬。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进行公布。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如平分情况下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我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考察、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报院党委审核后,按程序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颜礼有

联系电话: 65369365 手机:18078919986

传真:65231208 电子邮箱:1072732050@qq.com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纪检监督电话:65229062

原标题: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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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2016年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

2016年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人才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