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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2016-03-28 18:1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海南省农业科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以及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等网页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15日。

2.报名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海南省农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个人简历、计划生育证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章)、个人身份证(双面)、毕业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2015年及以前毕业人员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位证,以及毕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计算机等级证书及任职证明材料(含在校社团任职等)、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含各种奖学金等)、政治面貌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压缩文件包以姓名为文件名)提供。

报考人员应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2)提交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用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信箱1072732050@qq.com 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专业”。

(3)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部门联系人:颜礼有;联系电话:0898-65369365。传真:0898-65231208。

(三)资格审查

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海南省农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非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考试前的7个工作日,公布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

(四)组织考试、考核

1、考试

报考要求硕士及以下学位的岗位的应聘者,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内容范围:写作能力及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海南省农业科学院的网页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考官由院领导和相关专业的专家共5人或7人组成,采用PPT演示、答辩和岗位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