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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招聘7名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公告
2016-03-19 16:45:37   地区:福建   浏览:0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是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设有11个处室。主要负责开展经济指标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参与编制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数字福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省政务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省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和管理,省级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等。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工勤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注: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fjdpc.gov.cn)、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网站(www.fjic.gov.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2016 年4月1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州市湖东路78号省经济信息中心212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发改委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发改委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或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省发改委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