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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8人公告
2016-02-01 18:19:51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和我局事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特制定2016年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有三个,其单位主要职责、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一)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天津市地热资源勘查、技术研究与推广利用工作;负责水文地质的勘查,为天津市地热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业务服务。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二)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地质勘查项目中岩石、矿物、土壤及水质分析、化验、鉴定与测试工作。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咨询电话:(022)23688031

(三)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环境地质调查、监测工作;负责地质地质灾害的评价、防治与设计;负责为地面沉降等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环境地质调查及监测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四)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我市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业务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报考人员中,社会人员报考,必须具有天津市内六区正式户口;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4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方式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报考人员应携带规定的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携带的材料为: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一份)、就业协议书或所学专业证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社会人员携带的材料为: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含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含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地点:见招聘单位地址。

3、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月26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当场告知。

2、复审

报名结束两天内招聘单位将报名材料连同初审报告一并报局复审,一周内将复审意见反馈招聘单位。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再通知报考人员。

复审合格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的比例,将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笔试、面试和考务工作

(一)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及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博士学位人员和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将笔试成绩分别在招聘单位网站{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www.geothermal.cn)、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www.tgmtc.com)、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www.tjigs.com)、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www.tjigs.com)}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