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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师范大学招聘141人公告
2016-02-01 18:24:56   地区:天津   浏览:0

3. 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时间为全年招聘。

4. 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通过天津师范大学主页、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天津师范大学主页→组织机构→机关部门→人事处)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⑴ 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⑵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

① 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 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SSC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⑶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5. 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并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

6.考试和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面试、试讲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7.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8.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要求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示。公示期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 硕士教学科研岗位

1.招聘岗位

特殊专业及紧缺学科所需教学科研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2.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招聘信息发布及报名程序

⑴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应聘者可登陆学校及人事处主页查询详细信息。

⑵报名时间:

拟于3月开始接受报名,具体报名岗位和报名时间安排详见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⑶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岗。

4.资格审查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学校将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名截止后,学校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

应聘者可通过学校人事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笔试考试须知及打印笔试准考证等。(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