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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泽普县招聘360名教师公告
2016-01-20 16:27:50   地区:新疆   浏览:0

(三)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1、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笔试和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60%和40%折合计入总成绩。

2、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聘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签约。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获得签约资格人员。

(六)报到。签约人员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3月1日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前往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经政审、体检合格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四、聘用及管理办法

1、受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聘后按非在职人员对待,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再负担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2、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纳入县财政供养人员,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受聘人员由县人民政府提供公租房(单身居住30平米左右,夫妻双方80平米住房一套)。疆外受聘人员到岗后,报销路费,代偿学费,逐年返还大学期间的学费。

3、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期未满不得调离服务单位。聘用期内可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仅限报考本县岗位),经考试合格被录取的人员纳入自治区统编,享受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待遇。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98-8248612

原标题:新疆泽普县面向全国招聘360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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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泽普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2、新疆泽普县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岗位.xls

泽普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