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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2015-12-31 18:33:50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昌州人社发〔2010〕22号)有关规定,昌吉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昌吉州行政辖区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户籍面向全疆或不限);

(二)昌吉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

(三)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

(四)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

上述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定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为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学历条件详见《2015年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自治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招聘职位时不受招聘户籍限制。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户籍的配偶、驻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报考所在地单位招聘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5年12月30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昌吉州赴援昌省(市)培养计划”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内)

(一)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2016年1月10日-1月18日;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1月11日-1月19日(周

六、周日不休息);

3、打印《笔试准考证》: 1月24日-1月29日

(二)笔试:1月30日;

(三)公布笔试成绩:2月29日;

(四)资格审查:3月7日-3月10日

(五)面试:3月19日-3月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六)公布总成绩:4月6日;

 

(七)体检:4月13日-4月15日(分三批);

(八)考察:4月20日-4月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九)公示:5月15日前;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务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州矿山救护队招聘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1月10日-1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jrs.gov.cn)或昌吉人事考试网(ksbm.cjrc.com.cn)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自主选择缴费及笔试地点,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