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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木垒县委党校教师招聘选调2人公告
2015-12-26 23:48:26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加强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木垒县委党校拟公开招聘经济类、文史类教师各1名,共计2名专职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校教师工作的。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用人单位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木垒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

(六)各职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7日到2016年1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职位指定的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从木垒政府网、党建网下载或到报名处领取)。

(三)报名地点:木垒县委党校办公室(木垒县花园东路),联系人:薛金国、王辉,联系电话:0994-4853506

(四)报名资格审核

1、由用人单位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复审。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20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用人单位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聘。笔试、面试均按满分100分计,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研究生学历免笔试(按满分40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昌吉州党委、木垒县党委全会精神、时事政治(参考2015年《半月谈》)和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月28日上午10:30-12:30,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可于考试结束第三日起登录木垒县政府网或木垒县党建网站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职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内容: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查询:可于考试结束第三日起登录木垒政府网、党建网站查询。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党校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序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及程序执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党校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参加考察人员中依序递补。

五、拟定选调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用人单位职位需求,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拟定人选

在木垒政府网、党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选调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木垒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原标题:木垒县委党校招聘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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