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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漳平市永福镇城镇综合管理协管员招聘10人公告
2015-12-22 18:24:23   地区:福建   浏览:0

3.体检结束后,由永福镇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总成绩及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永福镇政府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3.永福镇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宜

1.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电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5年永福镇城镇综合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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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永福镇招录城镇综合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永福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