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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57人公告
2015-12-02 10:42:35   地区:天津   浏览:0

天津市总工会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聘用57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各工作区招录人数
序号 工作区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1 和平区 3人 市内六区非农业户籍
2 河西区 3人
3 南开区 3人
4 河东区 3人
5 红桥区 3人
6 河北区 3人
7 西青区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8 津南区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5年以上工作经历
9 东丽区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10 北辰区 2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11 滨海新区高新区 1人 市内六区、西青区非农业户籍
12 滨海新区保税区 1人 市内六区、东丽区、滨海新区非农业户籍
13 滨海新区塘沽 8人 本区域非农业户籍
14 滨海新区大港 2人 本区域非农业户籍
15 滨海新区汉沽 1人 本区域非农业户籍
16 武清区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17 宝坻区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18 静海区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19 宁河区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20 蓟县 3人 本区非农业户籍
21 总人数 57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25周岁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法律、会计、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经济专业或具有集体协商指导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会计、律师资格证书的其它专业人员。

4、身体健康,熟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善于沟通协调,能够胜任集体协商工作。

三、主要工作职责

在本区县总工会领导下负责推动本区域集体协商工作。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