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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疏勒县招聘18人公告
2015-10-15 17:56:56   地区:新疆   浏览:0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加一次分,不累计加分。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审查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期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对于申报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证明);

(2)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须提供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3)在县级以上城市监察或环境监测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县(市)城市监察或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明细。

对不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的不予以加分;对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根据报考岗位重新排名。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工作采用结构面试的方式进行。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5、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150分×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凡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为确保招聘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在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再次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继续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两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招录(聘)考试。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均为县财政自聘人员,待遇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招聘各阶段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疏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疏勒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