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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疏勒县招聘18人公告
2015-10-15 17:56:56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促进公平就业,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优化补充基层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工作实际,疏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城市管理人员13名、环境监测人员5名)。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历须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能服从聘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30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4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参加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3、列入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其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6、因个人放弃工作机会,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或取消录(聘)用资格未满五年的人员;

7、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疏勒县政府信息网(www.shule.gov.cn)。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审核报名人员证件原件并收取相应证件复印件一份。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月23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报名截止至10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其他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如实填写的《疏勒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查登记表》)到疏勒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联系电话:0998—5758155、6526121

4、报名费15元/人,笔试考试费40元/人,面试考试费4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

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携带其它证件、证明或身份证领取凭条的一律不得参加笔试。

2、试卷命制及笔试科目

试卷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加分

(1)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2)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3)在县级以上城市监察或环境监测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含公益性岗位)两年以上的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