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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18人公告
2015-09-09 13:56:58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所、信息中心、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均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技术支撑机构。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xjda.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9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岁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至9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3号原医药大厦1505室,BRT3号线、8路、30路、60路、104路北门药材公司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陈靖渭、朱迪,联系电话:0991-2656180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4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蓝底)。

(六)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9月17日-21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xjda.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xjda.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