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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河东区教育系统招聘5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5-07-30 20:17:45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为我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5名(详见2015年河东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6、年龄18周岁以上(1997月8月10日以前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本市农业、非农业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籍。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5年7月30日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00至8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8月10日8:00至8月15日22: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5年8月17日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资料推荐: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5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9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有工作单位的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