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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第三季度)
2015-07-24 19:2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表。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29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自愿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

9、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巫山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曾蓉;联系电话:57691917

巫山县环保局监测站。联系人:吴光应;联系电话:57659007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报考乡镇国土岗位者还须持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和复审。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经现场复核登记后。复审由县人力社保局在报名结束后的3-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复审结果为准。

(五)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规定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5年8月4日上班时间到原报名处领取。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8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均为100分。卫生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以市人力社保局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分岗位确定;环保事业单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