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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5-07-07 15:36:16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特设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自治区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项权益的充分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自治区国资委信息中心)是自治区国资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及自治区国资委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资委网站(http://www. xjgzw.gov.cn/ )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2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0 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7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人园大厦609室(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

(四)联系人:邱新 联系电话:0991- 2391368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1式2份,贴近期彩色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另交2张近期彩色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六)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 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请参考201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国资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7月21日- 22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国资委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国资委网(http://www.xjgxw.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国资委网(http://www.xjgxw.gov.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网络安全、网络操作系统与应用服务器配置、网络管理等知识。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