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1人公告(方案三)
2015-07-03 10:50:56   地区:福建   浏览:0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系省属事业单位,为非营利公益性综合性中医医院,承担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工作。为适应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

4.所有岗位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1526、1527、1528需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 7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2)所有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进行现场确认)。

(3)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2015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个人简历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福建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确认手续。

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收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6)现场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邮编:350108。

(7)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应聘者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如下:

(1)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3)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