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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塔城公路管理局招聘300名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公告
2015-05-11 17:30:18   地区:新疆   浏览:0

1、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2、对公示无异议且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塔城公路管理局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塔城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塔城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01-6226962

招聘期间,塔城公路管理局将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六、其他事宜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塔城公路管理局网站、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简章》由塔城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

塔城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01-6226594

原标题:塔城公路管理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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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城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w.xls

2: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w.xls

3:塔城公路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表w.xls

塔城公路管理局

2015年5月10日